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委托大理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剑川县龙营莲花山水泥原料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我公司拟对“剑川县龙营莲花山水泥原料用石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剑川县龙营莲花山水泥原料用石灰岩矿;
2、建设内容:设计矿山露天开采规模为:200万t/a,为大型露天矿;
3、矿权设置:矿区位于剑川县境内,该采矿权首次设立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采矿权许可证号C53290020130571110129984,采矿权人为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剑川县龙营莲花山石灰岩矿”,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面积为0.1592km2,有效期2013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公司经重组、整合后更名为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经公司向大理州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采矿证中采矿权人由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矿山名称由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剑川县龙营莲花山石灰岩矿变更为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龙营莲花山石灰岩矿,经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同意并核发了两年的采矿许可证。
4、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委托吉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研究所对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石灰石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3月13日取得了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云南国资水泥剑川有限公司2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石灰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环审[2013]19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杨国军,电话:13330551512,邮箱:1333055151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大理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