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将本公司2023年一季度监测报告、 二季度监测报告及相关环境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的查询和监督。
公示附件:
4、华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废气和噪声监测;
6、华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有组织废气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
7、华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废气和噪声监测;
9、华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有组织废气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
12、设备停用报备。